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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09日 |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鹰组字〔2017〕3号)要求,以及我局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22日至28日。 二、与会人员 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本支部党员。 三、基本要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中组部6个环节,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会前准备工作 1.紧扣主题,认真制定方案。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召开支委会,围绕会议主题、时间、参加人员、会议方式和相关要求等方面,认真研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并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作出合理、具体的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2.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3.深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征求意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4.谈心交心,深入查找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5.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剖析。每名党员要对照党章标准,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同时,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事业单位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机关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窗口单位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支部研究审议后,于召开组织生活会10天前报局党总支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经支部书记审阅后,一并报送。 五、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专题学习:学习省第十四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2.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就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4.按照“一个一个过”的方法,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其他人要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对他人的批评意见,要进行表态发言。 5.党支部书记就运用好组织生活会成果,进行表态发言和会议小结。 (二)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 1.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准则》、《条例》,观看《榜样》《“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2.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3.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侧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4.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六、会后整改落实及相关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存在思想疙瘩的,及时组织开展谈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3.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4.形成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报局党总支。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同时,一并报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党员个人整改清单。 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 2: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2017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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