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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厅长在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3日 |
(2015年7月1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此纪念党的94岁生日,形式特别,具有特殊意义。等下,晓朗同志将作工作报告,总结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部署,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深刻分析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提出了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特别强调加强纪律建设,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6月26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省委强卫书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纪律建设要从严,干部管理要从严,改进作风要从严,惩治腐败要从严,遵守规矩要从严。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第一,充分认识中央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坚强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彰显了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作为一条主线,贯彻到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对消极腐败现象零容忍,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 第二,充分认识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厅作风建设和全国、全省一样,出现了转作风、纠“四风”、立新风的新变化。但也要看到,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个别单位作风建设上还有盲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有差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明确提出,要对“四风”形成更加高压的态势,既查处顶风违纪搞“四风”的直接责任者,也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进行追责问责。各处室、各单位都要认清形势,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常抓不懈,形成制度,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第三,充分认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非常重要,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明确要求和鲜明态度。不守纪律、不守规矩往往成为腐败现象的源头。党员干部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立身之本和从政之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讲党性、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 二、强化担当意识,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去年9月,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今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这是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两个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 1、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要积极回答习总书记党建“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要克服抓经济是显绩,抓党建是潜绩的片面认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目标。主体责任的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按照省委的要求,领导班子要突出抓好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等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强化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等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近两年来,全厅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明显提高,工作落实的力度明显加大。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的片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书记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自己的工作职责关系不大;有的重业务、轻思想,重经济效益、轻队伍建设。这些认识和做法都是有害的,必须加以纠正。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对党风廉政建设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做到既抓业务,又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作为“第一责任人”,不能“只挂帅不出征”,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2、要用制度机制保证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日前,中央政治局举行的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就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强调反腐没有休止符。 一是落实报告评议制度。各处室、各单位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进行民主评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落实“签字背书”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就是承诺。要写在纸上,落实到行动上,说到做到,抓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是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严格、要较真、要量化。 四是落实约谈制度。党组决定,下半年开展这项工作,我和晓朗同志约谈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信访举报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干部。厅直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也要约谈一次内设机构的负责人,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是落实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党组织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专题党课、找所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任前廉政教育。对这些制度性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 六是落实科技防腐制度。全厅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权受到监督,以科技手段推进责任落实。 七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今年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塌方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当领导干部,手中既有党和人民赋予的一定权力,肩上更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责任重于泰山。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抓好纪律和作风建设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目无组织纪律的问题。要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坚决防止触碰财经纪律“高压线”。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事项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不能让纪律和规定成为“稻草人”。 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肃治理作风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一种新常态,对每个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时时刻刻在监督着我们。适应新常态,首先要调整好心态。少数同志还没有从过去的一些思维定势、不良习惯中走出来,对八项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甚至麻木不仁,迟早是要“栽跟头”的。现在开会、下基层、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报账等都有许多新规矩,我们要严格执行,绝不能自我放松要求,强调客观,强调特殊,执行纪律人人平等,遵守规矩没有例外。新常态下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习总书记要求,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一要着力健全用权、用钱、用人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精减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审批;对下放管理权限的审批项目,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切实管精管好审批事项。依法及时公开城乡规划、保障房建设、资质审批、招标投标、市政公用、房屋征收、教育培训等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办理结果,推进全厅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3、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坚决贯彻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的要求。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房屋征收、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吃拿卡要”等案件。厅党组决定,第三季度,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处室、各单位普遍进行一次廉政巡查。各处室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巡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 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议事有规则、决策有程序、执行有监督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形成平等、民主、协商、透明的良好氛围,该事先报告的一定要报告,该上会的要集体研究,不能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搞“家长制”、“一言堂”,不能把自己管理的单位,变为权力经营的“圈地”,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采购事项的规定,做到依规照章办事。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任程序,不搞变通、不作选择、不走形式,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激发全厅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5、以上率下当廉政表率 今年1月,习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谆谆告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这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我们要深刻领悟,自觉践行。 一是思想道德上不滑坡。党员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私观、是非观和义利观,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工作上不失原则。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为人处事的尺度,克服权贵思想、私心杂念,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依法依规管好行业。 三是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迷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讲操守、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净化朋友圈,纯洁交往圈,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所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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