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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厅长在在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7日 |
在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陈 平 2014年5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我省城镇化有序健康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去年12月,中央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5月12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是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里程碑。会上,强卫书记就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鹿心社省长对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即将下发。同志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城镇化发展的新局面。 (一)牢牢把握遵循规律、积极稳妥扎实这个总基调。推进城镇化,要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强调的积极稳妥扎实的基调,结合实际,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因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无所作为,又要防止搞盲目攀比、大干快上,拔苗助长。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要始终遵循规律,尊重科学,顺势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提高质量这个总要求。推进城镇化,必须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必须始终抓住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这个关键,按照“步子要稳、质量要高、方式要活、措施要实”的要求,正确处理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关系,花更多精力、下更大功夫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三)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这个总抓手。要把改革贯穿于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取消事前审批,将能下放到市县的审批下放到市县。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相结合,更加尊重市场规律,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切实管好,对社会中介组织可以管好的事项,按规定转移给社会组织,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强动力。 (四)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在推进城镇化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六项工作任务中,有三项直接属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范畴,另几项也与我们密不可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的四大任务、六项重点工作,更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我们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提高城镇发展质量,认真尽责履职,既要做好牵头工作,又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既要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又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推进城镇化发展作出努力。 二、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 规划是城乡发展的龙头,决定着城乡建设的未来。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贯彻落实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服务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一)规划引领要有新目标。一是要引领区域协调发展。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的区域协作已成为城镇发展的主要方式。我们要紧紧把握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一战略机遇,主动做好规划对接,参与国家区域的合作和竞争。省厅正在组织编制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南昌大都市区、新宜萍城镇群、昌九一体化城镇体系等区域规划,各地要积极跟进,以完善的规划体系引领我省“一群、两带、三区”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引领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据统计,201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接近130平方米,超出国家平均数30平方米。必须切实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要将城市扩张性规划逐步向划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强化发展内涵转变,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严格控制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交通设施的合理布局与综合利用开发,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三是要引领“多规合一”统筹管控。当前,国家和省里正在积极探索将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融合为一的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一张蓝图”对城市建设发展的统筹管控。各地要按照这一思路,积极探索,以全局全域的视野,强化部门间的协作,突出多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数据的对接、信息的共享、决策的协同,进一步提高规划管控的能力。 (二)规划编制要有高质量。一是要以人为本。规划编制要深入社区、深入市民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广泛了解和听取市民群众的意愿,规划方案要按程序在不同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公开公示,充分征集和采纳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公众参与”的原则,将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政府“自上而下”和群众“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过程,使城乡规划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二是要务实管用。要立足当地实际、尊重发展规律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准确定位城市,指导城市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急躁不得,攀比不得。各地要针对“城市病”,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研究。要加强城市治“涝”研究,编制好地下管网综合专项规划;要加强城市治“堵”研究,编制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加强城市治“霾”研究,编制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研究,编制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三是要特色鲜明。全省城镇化工作会上,强卫书记着重强调了规划对彰显城市特色至关重要,要求规划有独创性,防止简单拷贝和复制。我省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厚重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各地要将这些文化元素和山水特色融入到规划建设中,让我们的城市具有独特性、唯一性,留得住记忆。 (三)规划实施要有严举措。一是要强化规划执行。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宪法”,一经审批后,不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就绝不能调整。近些年,我省审批了不少总体规划,但执行超过五年未提出修编的规划,屈指可数。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评估和修改制度。城市总体规划批复时间不足五年的,原则上不得进行修编,必须保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坚决遏止“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的现象。严格规范城乡规划调整程序,未经评估、论证和原审批机关同意等法定程序不得进行规划变更。要强化城乡规划公开公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批前公告、批后公布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执行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事前和事中监督。近期省厅将根据督察员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各派驻市政府下发督察意见书。各地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专题报请省政府处理。目前,我省仍有多个设区市存在规划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权限分设、多头审批的行为。各地要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统一行使,确保规划管理一张图、规划审批一支笔。今年,省厅将集中开展盲目造城、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实施情况等三项专项检查,加大对各地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追责力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长期以来,规划执法一直是规划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各地要理顺规划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能,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规划执法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监管、早制止、早反馈”,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规划执法工作的执行力。 三、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一个地区的城乡建设水平不仅关系到该地区发展质量,还影响到民生幸福。各地要找准当前我省城乡建设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升城乡建设质量。 (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是硬指标、硬任务,各地要加快项目前期,落实资金土地,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一是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征收拆迁难特别是城中村拆迁难是当前影响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最主要问题,安置房建设滞后,是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各地要站在推进“三个1亿”的城镇化目标的高度,积极破解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难题。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城中村征迁安置补偿的工作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绝大部分群众可以接受的补偿安置方法,积极稳妥解决城中村改造遇到的户籍、产权房转换、就业、社会保障等城市二元结构问题。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城中村改造以宅基地置换,农民自拆自建的征迁补偿安置方式,防止改造了一个“旧城中村”,又建设一个“新城中村”的现象。要加快安置房建设,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安置房应就地建设、就地安置。安置房应按普通商品房标准建设。有条件的项目要做到先建好安置房,再拆迁。二是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开工促竣工,强化调度通报,督查考核,完善奖惩问责机制,确保完成任务。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抓好配套建设、质量安全和公平分配,切实提高入住率。着力探索和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积极推行以租金调节实现和谐退出的做法。进一步加大“租售并举”工作力度,尽快启动和做好配售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稳妥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等民生工程。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推进百强中心镇建设、镇村联动发展等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开工建设、服务指导、质量安全、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分解下达今年的计划任务和资金,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要执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普通商品房建设,抑制投机性需求,增加改善型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面子”是城市的形象,“里子”是城市的良心。要着眼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凝聚力、辐射力、带动力和竞争力。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地下管网建设。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加强城镇地下管网建设的意见,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切实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景德镇市、共青城市作为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今年要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其他设区市今明两年要创造条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示范项目。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推进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县(市)级要加大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设区市要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抓住天然气入赣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城市燃气气源转换工作,提高燃气普及率。加强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加快停车场设施建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加大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的抗灾应急能力。四是加强建筑质量。要把建筑质量作为城市生命力来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依法打击不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率先发展,鼓励建筑企业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三)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效率。一是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进一步强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不断完善乡镇规划体系。按照镇村同步、彰显特色,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今年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要基本完成。积极探索建立村镇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开展“规划师”进乡镇、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规划模式,开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试点工作。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中心镇建设。以国家重点镇、省百强中心镇为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吸引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重点中心镇集聚,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完善、人口适度集中的小城镇,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以重点中心镇的加快发展,辐射带动一批中心村发展,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发展。三是严格农民建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规定,按照“八不准”的要求,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引导农民在规划选址、设计、建设上讲科学、用科学。 (四)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一是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今年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和南昌市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确保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二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申报智慧城市试点。我省6个国家试点城市,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省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责任,加大保护力度,加快风景名胜区立法和建章立制。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四是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光污染和水污染控制。 (五)提高城乡建设的特色品位。一是要保护发展历史文化。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中,要特别注重保护好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通过申报一批,命名一批,保护一批,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同时把时代文化的精髓有机地与历史文化融合衔接,做好地域特色文化的发展工作。二是要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以园林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多建设街边小游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推进城市绿道绿网建设,建设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使老百姓充分享受城市绿化空间。三是要精心打造精品建筑。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设计水平,提升建设质量,彰显地域特色,做到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相融合、相统一,尤其是标志性建筑,力求建成一个,就打造出一个精品,为城市增添一个亮点。四是要积极打造特色魅力乡村。深入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小城镇宜居小区示范创建工作,挖掘和发挥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魅力小镇。加快推进以垃圾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慎砍树、少拆房、不填湖。 四、着力推动城市科学治理 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地要从构建完备、健全、长效的体制机制着手,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发展。 (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实施“重心下移”的管理体制和市、区、街办、居委会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统一执法与分级执法、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执法体制,把城市管理真正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市民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治理,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社会氛围。 (二)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的原则,整合城市各类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资源,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数字化城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构建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将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力争2015年实现数字化城管县(市)全覆盖,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 (三)创新公用事业市场运作方式。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思路,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厅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以往的“花钱养人”转变为“花钱买服务”。全面开放环境卫生保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渣土清运等市场,建管分离、管养分离,实现运作市场化、管养专业化、服务规范化。 (四)依法整治突出问题。整治既要做到依法整治,又要讲究人性化。要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脏乱差堵问题。一是整治规范市容环境。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户外广告、商店招牌规范管理,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推进道路绿化、亮化工程,整顿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违规行为。二是整治优化交通环境。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引导各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场,推行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努力缓解交通拥堵。三是整治居民集中居住区环境。重点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车站、农贸市场周边、铁路沿线等。四是强化物业管理。深入开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活动,破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题,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同志们,推进新型城镇化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提高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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